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批准“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教高函〔2008〕7号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的总体安排,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的规定,经研究,批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牵头承担“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总负责人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葛道凯教授,负责成立项目组,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组织制订项目建设计划及项目实施等工作,把握项目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同时,编制《“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一式十份),并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教育部审批。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究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机制、标准、技术与平台,整合国家和高等学校等已投入建设的网络教育精品课程及相关学习资源,并使用相关支持工具,建设相关系统和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网上开放与共享。

  三、该项目要结合中国国情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探讨“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可持续发展机制,并结合质量工程等有关项目联动实施。

  四、该项目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教育部、财政部确定该项目经费共1000万元。项目经费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执行。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沟通,密切合作,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该项目实施时间为三年,2008年底,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依据《任务书》,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视检查情况确定后续项目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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